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之窗>> 行业资讯 >> 详细内容

新广总局:严查教辅出版发行违法违规行为

2013-09-03 08:45:42

来源:法制日报网络版 作者:胡建辉
0 0

  记者胡建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8月29日公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厉禁止和坚决查处。同时强调,出版发行单位不得伙同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中小学教辅材料。

  据悉,近年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的行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对此,通知要求严把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关,严禁违规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严格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严查非法出版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行为。

  通知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印刷复制单位在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手续不全、不齐、无效等情况下,不得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业务。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不具备资质或违法违规经营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单位,要坚决查处并予以取缔。

  通知指出,中小学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一经确认,出版发行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印张规格、克重、印色数、印张数或改变零售价格,提高定价标准。出版单位不得违背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价格,不得背离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的合理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不得采取高定价、低折扣等不正当行为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各相关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门户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定价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环节,不得以拿回扣、索要赞助等非法手段中饱私囊。出版发行单位不得与有关部门、学校或老师进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得派员进入学校、班级,向老师、中小学生和家长推荐、征订、搭售教辅材料,不得伙同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中小学教辅材料。对非法出版、盗版盗印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编辑:
[添加收藏] [打印文章]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