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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书林表示:要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2007-06-01 08:37:37

来源: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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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今年3月7日,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共青团要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团中央等19个部委联合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5月24日,共青团中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妇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部、民政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作了书面发言。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胡春华主持座谈会。本报今日刊发座谈会有关内容,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邬书林 

    “新闻出版总署将以实施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切实做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大力鼓励出版单位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的要求,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2005年6月,我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制定出《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该系统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诱因,利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游戏时间予以限制,2007年7月1日正式全面推行。

    加大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力度,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组织开展“文化环保工程”。2007年4月,根据中央宣传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各地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2007年“扫黄打非”夏季战役的重要内容,依法开展针对网上淫秽**的行政执法活动。”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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