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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产业:中国经济新增长点

2012-10-11 10:04:4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作者:赖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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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时光隧道把我们送到30多年前的中国,你问国人什么是版权,几乎99%以上的人会一头雾水;而在2012年的秋天,你可能在街头巷尾就会听到寻常百姓热议当今中国最热的电视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时,会些许谈论到参赛选手李代沫因未经授权拍摄《我的歌声里》MV而与原创作者发生版权纠纷的“故事”。

    不错,“版权”一词对于今天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已成为使用率较高的词汇之一。国家版权局去年发布的《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显示,中国国民的版权认知度已从2006年的60.6%上升到2010年的75%。在“十二五”期间版权工作的主要目标中就包含将“版权的国民认知度提高到80%以上”。这几个跳跃式的数字所显示的成果无疑得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颁布与施行。

    版权法律体系为提升软实力奠定基石

    从20世纪90年代起,新中国的版权事业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1991年6月《著作权法》正式实施后,国务院又先后颁布了配套的行政法规。如1990年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年修订)、1991年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修订)、1992年的《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2004年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6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0年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等,形成了既符合国际公约又具有中国特色的著作权法律体系。

    我国用较短时间重建了现代版权保护制度,对于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实行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政策措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前总干事鲍格胥曾就此评价说:“在世界知识产权史上,中国完成所有这一切的速度是独一无二的。”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为《中国版权事业二十年》一书所作的序中所说:“版权保护作为鼓励和保护知识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对于激发民族创新热情、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版权保护对于促进创新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据介绍,由于政府坚持推进软件正版化,加大打击软件侵权盗版力度,我国软件登记数量从2000年以前每年仅三五百件,2006年迅速增加到2.3万多件,2010年突破8万件;我国软件产业的产值由2001年的750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1.3万多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特别是民族软件企业借助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东风,发挥国产软件的“性价比”优势,打破了国外软件一统天下的局面,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形成了金山、中望、CAXA、浩辰等一大批高水平的民族软件企业。

    9月15日,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陆翔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满怀深情地说:“如果没有近年来国内不断改善的版权保护环境及我国政府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支持,就没有浩辰2012年突破1亿元的销售规模、海外市场200%以上的增长率。”

    这一番话无疑代表了中国企业家们对于中国版权保护制度的认可。

    中国版权相关产业增加值已超世界平均水平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版权产业划分为四部分:核心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与版权相互依存的产业、非专用支持产业。而狭义的版权产业,主要指核心版权产业。

    为促进我国版权产业发展,2008年我国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第一次在国家战略规划中明确提出,要促进版权市场化,使核心版权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

    根据WIPO与国家版权局合作完成的《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报告显示,中国版权相关产业行业增加值占全国GDP比重已从2004年的4.94%(7884.18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55%(22297.98亿元)。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及其占当年GDP的比重增长较快,2004年为2%,到2009年已增至3.5%。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今年6月在北京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期间曾就此评价说,“这些数字表明,中国版权相关产业行业增加值已经明显超过5.8%的世界平均水平。”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就此分析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版权作为产权化的智力成果所具有的财富属性、产品属性和高附加值属性,使其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版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版权在推动相关文化产业发展中具有核心作用。如果没有受版权保护的智力资源支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软件、信息网络等众多文化产业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少了生存的基础。可以说,文化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并取决于版权创造、利用和保护的水平。

    2011年,以核心版权产业为基础资源的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突破了千亿大关。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版权产业增长率更是远高于同期GDP增幅,已占属地GDP比例高达9%~12%。深圳市2010年版权产业增加值达1770多亿元,占其当年GDP比重高达15.39%,这甚至超过了美欧国家的整体水平。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近年来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压力下,我国版权相关产业发展不仅没有停滞反而逆势上扬,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保持了连年增长的态势,版权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对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起着巨大促进作用。版权产业更被称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由于对版权进行了有效利用和保护,不仅实现了企业效益的大幅度提高,还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南通的纺织业依靠版权提高核心竞争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2010年,WIPO与国家版权局共同发布了双方开展的南通家纺业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的调研报告。报告的发布表明了WIPO在全球首次针对一个国家的特定地区和一个行业而进行的关于版权保护对区域性经济促进成果的微观调研项目已取得重大成果。时任WIPO创意产业司代司长的根切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南通家纺产业的发展繁荣得益于企业自下而上形成的较为完善的版权保护做法,同时也得益于政府对家用纺织品产业版权保护制度,它对推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具有借鉴作用。

    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掌握话语权

    2012年6月,由WIPO主办,国家版权局、北京市政府共同承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举办。会议成功缔结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122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当场签署了条约的最终文本,其中,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48个国家直接签署了条约,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历届外交会议签约数量新高。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成功缔结,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协调各成员国协商谈判近20年的最终成果。条约丰富并完善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各成员国制定相关国内法奠定了坚实的标准基础。“它是近12年来WIPO在版权领域的首个外交大会,条约的缔结也体现了北京精神。”WIPO总干事高锐就此如是评价。

    中国版权界一致认为,《条约》对于中国来说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是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掌握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成果。《条约》符合我国版权保护事业、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要求,有利于鼓励创新、尊重版权,推动我国传统文化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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