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研院教[2012]23 号

 

关于举办2012年全省初中信息技术

 

教学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深化课程改革,优化教学环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探索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展示交流教学教研成果,促进我省初中信息技术教师的专业发展,拟于12月上旬举办全省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交流展示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交流展示优秀教学设计、辅助教学资源、课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请各市认真组织该项活动,选出优秀代表参加全省交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教学设计。可以是对一节课或一个教学单元的设计。要求符合新课程改革精神,教学指导思想正确,能对学生及教材特点进行合理分析,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教学策略考虑全面,教学方法运用得当,教学过程描述清楚,操作性强,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辅助教学资源。即课堂教学过程中提供给教师或学生使用的数字化媒体资源。要求以一节课或一个教学专题为单位,符合课程改革精神,有利于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能有效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针对性强,使用指示清楚。以光盘形式提交,并附使用说明的打印文本和电子文稿。
(三)教学课例。以40分钟为一节课,授课形式、课题不限,力求体现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课堂教学探索成果。每个课例需提交一张教学实况录像的光盘,要求能自动播放,声音、图像清晰,光盘上注明课例名称、作者及单位;同时提交该课的教学设计、辅助教学资源和完整的说课文档(包括课后反思)电子版。
本次交流展示活动将从参评课例中选出5位教师进行现场借班授课展示。
二、报送要求
1.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报送,报送材料时要求同时提交各市参评名单和参评表(见附件1、2)。每市参加展示的教学设计2—4篇、辅助教学资源1—3件、教学课例1—3个。
2.报送材料包括文本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文本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3份,标题用三号楷体加粗,正文用四号宋体;电子版材料以地区加具体题目命名,以光盘形式一式3份提交。
3.报送材料于11月30日前寄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要志东老师收,邮政编码510035,电话(020)83321560。各市参评名单的电子版须同时发至邮箱gdxxjsyw@163.com
三、其他事项
活动地点、具体时间及参加现场交流的名额将另行通知。
本通知将发布在广东教育研究院网站http://gae.edugd.cn

 

附件一:2012年广东省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交流展示活动参评名单.doc

 

附件二:2012年广东省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交流展示活动参评表.doc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二О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