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化学教师研究性学习

教学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化学教研会,省化学课题立项单位:

为推进我省中学生“化学伴我成长” 活动暨化学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活动的开展,总结表彰化学教师组织学生开展“化学伴我成长”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成果,特组织本项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化学教师组织学生开展“化学伴我成长” 化学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成果,包括“化学伴我成长” 化学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教学活动方案、教学评价方案、教学实施经验文章等。

二、评奖办法

1.每位教师可报自己独立完成(或第一主持人)的成果1-2项。

各学校20123上交到本市县区教研室,由市县区对所辖初中和高中学校的成果汇总造册和组织初选,写出初选意见,并2012410日前向省推荐。

省化学立项课题单位可以直接向省推荐成果。

地市、县区如没有统一推荐,各学校可直接推荐到省,参加评选。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推荐数量不限。

2、论文2500-4500字,方案3000-4500字。

每项成果推荐表、成果的文本材料和电子文本1。文本材料打印要求用Word格式(.doc)录入,标题用小2号宋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A4白纸打印。软件作品必须无毒。

3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和终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推荐参加广东省“化学伴我成长”研究性学习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教学成果交流表彰大会(时间约在20126月),颁发获奖证书。并推荐部分优秀成果在《广东教学报》或《广东化学教研网》发表。

三、其他事项

每个推荐单位请于2012410日前总名册、推荐表和成果材料(三项材料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1份)送交王益群老师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510035。电话:13802915326)。总名册和推荐表的电子文本请同时发一份到电子信箱:gdhx_10@163.com中。

总名册、推荐表、附件等的电子稿请到《广东化学教研网》(WWW.hxabc.com)下载。密码见正式通知(也可向市教研员索取,或发邮件到gdhx_10@163.com向省王老师索取 ) 

附件表格

 

                 201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