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礼记·学记》

 

  评价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枢纽。课程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对教育活动中受教育者发展变化的程度做出判断,并为教育的双方提供自我完善的依据。传统意义对评价的理解更多的是强调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而忽视评价在促进与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新课程理念重视评价的促进作用,强调评价的过程性与发展性,为教育提供一面了解自我的镜子。艺术课程的评价应改变过去只注重双基目标的终结性评价、单纯量化评价的弊端,评价中注重艺术与学生的生活、情感的关系以及与社会文化、科技等方面的联系,加强过程性评价,改进终结性评价方式。"像不像""好不好""对不对"等单一化评价标准已不适应对综合性艺术课程的评价。

  

              第一节  艺术课程中对学生的评价

 

  对于艺术教育而言,单一的量化评价方式会使丰富的教育活动简单化,也就是说,单一的量化评定只是评价了简单的教育现象,而不能从本质上对艺术教育活动进行客观性的解释。这样就会使艺术教育失去了最有意义、最有特性、最根本的内容。当学生的艺术表现被简单化为"分数"时,学生生动活泼的表现欲望就有可能会受到限制。质性评价将艺术教育回归到自己的本来面貌,使艺术教育的评价真正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和谐地发展。

艺术课程中的质性评定并不是对量化评定的简单否定,而是在对量化评定反思和革新的基础上统整量化评定,以便更真实地反映艺术教育现象。艺术课程倡导对发展性学生评价新模式的探索,如表现性评价、艺术档案夹评价等。

 

  一、表现性评价

 

问题提出

  表现性评价是指通过观察学生在完成实际任务时的表现来评价学生已经取得的发展与成就。

表现性评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评价目的重点是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诊断;评价内容不仅关注知识与技能,而且关注知识技能的应用和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以鼓励学生的发散性思维为主;评价过程提倡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技能,在真实的问题情境中进行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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