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评价是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听课、评课是教育管理者检查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相互交流经验的重要途径。但是怎样科学地评价一堂课,一直是教育界不断探索和研究的问题。本文不对评价的整体作全面的论述,只想就评价者的观念、准备、"焦点"、策略,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观念

评价是主体在事实基础上对客体的价值所做的观念性的判断活动。因此,评价是价值判断主体在先有的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的引导下进行的。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在评价活动中具有核心的地位和作用。

具体到课堂教学的评价,评价者的教学观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的评价结果,影响着评价能否充分发挥导向、激励、调节等功能。因此,评价者必须树立科学的评价观。

"人的发展"为本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在新课程理念观照下的课堂教学目标,理所当然地追求"人的发展"。在课堂教学中的""应包含"学生""教师"两种对象,"人的发展"应为学生与教师的共同发展。

鉴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科学的课堂教学评价观必须以"人的发展"为本。在评价的过程中,评价者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师生,评价学的行为、教的行为,以激励师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准备

"不打无准备的仗。"评价前作必须的准备,能避免评价时的盲目性,提高针对性,能有利于评价者根据课的特点,教师的特点,有的放矢地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1、 熟悉"课标"与教材。

评价者熟悉了"课标"与教材,才能做到三个"弄清"、三个"准确"、一个"灵活"。三个"弄清"是:(1)弄清教学目的;(2)弄清规定的知识体系;(3)弄清限定的知识范围和深度。三个"准确"是:对本学科教材体系和教学内容认识准;对教材重点、难点把握准;对课后训练目的掌握准。一个"灵活"是指灵活地看教师组织和选择教法。做到"三三一"是科学评价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2、弄清课的性质及执教者的身份。

课的性质不同决定评价的标准不同。评优课,一般要求评价者对教学的全过程、教学的综合素质等全方位的评价;研讨课,侧重看教学策略的应用是否能体现研讨的主题;一般的调研课,重在关注教育教学常规的落实。

适当了解执教者的身份也是十分必要的。弄清执教者的身份,更有利于评价者在确定评价标准时,能因材施评,从而促进教师个性化地发展。对于一般教师,重在教学设计的目标性、逻辑性,教学操作的规范性、技巧性等方面,以促使他们较好适应教学工作,达到"会教";对于骨干教师,重在教学过程构建的创新性、开拓性,教学操作的艺术性和个性化,以促进他们进入教学改革的前沿阵地,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成长为学科教学的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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