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淑仪 杨洋 东莞市物价局、教育局和财政局三方昨日发布正式通知:从今年2月1日起,取消东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借读费、空调费、教材书本费三个收费项目。本学期已收取借读费、空调费的,作退费处理,在5月14日前未收取教材书本费的不得再收取,已收费的不退费。据了解,这一政策至少将影响东莞169所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以省一级幼儿园为例,借读费高达280元/月,如取消借读费,幼儿家长一学期(4个月)可省1120元。

根据通知,从今年2月1日起,取消东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借读费、空调费、教材书本费三个收费项目。本学期已收取借读费、空调费的,作退费处理,在5月14日前未收取教材书本费的不得再收取,已收费的不退费。取消相关收费项目后,如保教费标准未能及时调整的,少收部分经费由办学单位解决。民办幼儿园的教材书本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执行。

通知同时明确,统一东莞各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此前的各项收费统一为三大项: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保育教育费简称为保教费,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则包含了伙食费、校车费。代收费包含了生活用品费(被褥、园服、洗漱用具等)、体检费。

按照规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不得营利的原则,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除上述项目外,不得另行设立收费项目并收取费用。

收费新规定

保教费两学年内不能变

1保教费、伙食费、校车费按月收

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保教费可按学期一次性收取。伙食费、校车费按实际天数计退。保教费退费办法按省规定的月退费政策执行。

2寒暑假保教费上浮不超50%

幼儿园的保教费原则上保持两个学年内稳定。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幼儿园继续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的收费标准上上浮,但上浮幅度不超过50%。具体标准由幼儿园自行制定。

3保教费要报省政府审定

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市教育局提出,经市物价局等层层审核后,最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时还要实行保教费备案制管理。保教费实行成本补偿机制,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办学质量,结合幼儿园评定等级确定。

另外,各级各类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备案制管理。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行制定,分别报教育、物价部门备案。

政策利好

取消借读费 一学期可省1120元

去年年底,省和国家相继发文,取消幼儿园借读费。东莞市教育局曾回应媒体,相关文件还在意见征求阶段,未收到具体通知,仍未能立即取消借读费。昨日,通知下发,东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人员亦作了明确答复:“各幼儿园严格按通知执行”。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10年年底的统计数据,东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共有169所。据了解,借读费在民办幼儿园并不存在。但对于不属于招生辖区内的幼儿,公办集体办幼儿园都会收取借读费,取消借读费,将对东莞这169所幼儿园产生影响。

东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借读费的收费中,没有评级的幼儿园借读费为100元/月,而镇达标中心幼儿园130元/月,市一级幼儿园180元/月,省一级幼儿园高达280元/月。即,以省一级幼儿园为例,如取消借读费,幼儿家长一学期(4个月)可省1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