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译文
 
 (墓中的)五个人,就是当周蓼洲先生被捕的时候,激于义愤而死于这件事的。到了现在,本郡有声望的士大夫们向有关当局请求,就清理已被废除的魏忠贤生祠旧址来安葬他们;并且在他们的墓门之前竖立碑石,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也真是盛大隆重的事情呀!
 
 这五人的死,距离现在建墓安葬,时间不过十一个月罢了。在这十一个月当中,大凡富贵人家的子弟,意气豪放、志得意满的人,他们因患病而死,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人,也太多了;何况乡间没有声名的人呢?唯独这五个人声名光荣显耀,为什么呢?
 
 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们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为读书人的表率的人,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程,哭声震天动地。差役们按着剑柄上前,问:“在为谁悲痛?”大家不能再忍受了,把他们**在地。当时以大中丞职衔作应天府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羽,周公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苏州的老百姓正在痛恨他,这时趁着他厉声呵骂的时候,就一齐喊叫着追赶他。这位大中丞藏在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不久,他以苏州人民发动暴乱的罪名向朝廷请示,追究这件事,杀了五个人,他们是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阳、周文元,就是现在一起埋葬在墓中的这五个人。
 
 然而,当五个人临刑的时候,神情慷慨自若,呼喊着中丞的名字骂他,谈笑着死去了。砍下的头放在城头上,脸色一点也没改变。有位有名望的人拿出五十两银子,买下五个人的头并用木匣装起来,最终与尸体合到了一起。所以现在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个人。
 
 唉!当魏忠贤作乱的时候,做官的人能够不改变自己志节的,中国之大,能有几个人呢?但这五个人生于民间,从来没受过诗书的教诲,却能被大义所激励,踏上死地也不回头,又是什么缘故呢?况且当时假托的皇帝的诏书纷纷传出,追捕同党的人遍于天下,终于因为我们苏州人民的发愤抗击,使阉党不敢再株连治罪;魏忠贤也迟疑不决,畏惧正义,篡夺帝位的阴谋难于立刻发动,直到当今的皇上即位,(魏忠贤畏罪)吊死在路上,不能不说是这五个人的功劳呀。
 
 由此看来,那么如今这些高官显贵们,一旦犯罪受罚,有的脱身逃走,不能被远近各地所容纳;也有的剪发毁容、闭门不出,或假装疯狂不知逃到何处的,他们那可耻的人格,卑贱的行为,比起这五个人的死来,轻重的差别到底怎么样呢?因此周蓼洲先生的忠义显露在朝廷,赠给他的谥号美好而光荣,在死后享受到荣耀;而这五个人也能够修建一座大坟墓,在大堤之上立碑刻名,所有四方的有志之士经过这里没有不跪拜流泪的,这实在是百代难得的际遇啊。不这样的话,假使让这五个人保全性命在家中一直生活到老,尽享天年,人人都能够像奴仆一样使唤他们,又怎么能让豪杰们屈身下拜,在墓道上扼腕惋惜,抒发他们有志之士的悲叹呢?所以我和我们同社的诸位先生,惋惜这墓前空有一块石碑,就为它作了这篇碑记,也用以说明死生意义的重大,(即使)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国家也有重要的作用啊。
 
 几位有声望的士大夫是:太仆卿吴因之公,太史文起公,姚孟长公。
 
 二 作者及有关人物简介
 
 1.张溥(1602—1641),字天如,号西铭,明末太仓(现在江苏太仓)人。张溥幼年勤奋好学,所读之书都要亲手抄写,抄好朗读之后烧掉,再抄,一直要抄六七遍,因此他的书斋起名为“七录斋”。张溥生活的明朝末年,正是东林党人与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斗争激烈的时代,张溥同情东林党,富于正义感。崇祯二年(1629),他继承东林党反对黑暗政治的优良传统,结交社会上有气节、有操守、有学识的士大夫,联合起来组成爱国社团“复社”,成为复社的领袖。他们激烈批评时政,与阉党的残余势力进行斗争,得到各界的广泛支持,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在文学上,他主张“兴复古学”,强调“居今之世”,要“为今之言”,“务为有用”。他写过不少抨击时政的文章,内容充实,风格质朴,《五人墓碑记》是其中的代表。有《七录斋集》行世。
 
 2.周顺昌(1584—1626),字景文,号蓼洲,明末吴县人。万历四十一年中进士,任福州推官(掌管州中刑狱的官)。后任文选员外郎(掌管官吏任免、考核、升调等)。他为人正直、清廉,关心民间疾苦。所以当他被革职回老家时,只有“行李一肩,都门叹为稀有”。对于涉及“邪正是非”的事,他“热血横流,声色俱厉”,因此深受人民爱戴,“民深德之”,而被阉党所不容,被列名《东林点将录》(阉党捕人的黑名单)。
 
 天启五年(1625),被迫害的“六君子”之一魏大中被捕路过苏州,当时请假在家的周顺昌激于大义,竟与魏“周旋累日”,并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魏的孙子。在谈话中,他切齿痛骂阉党,被缇骑报告给魏忠贤,于是被革职。
 
 周被罢官后,阉党仍不罢手,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原应天巡抚周起元被罢官时,周顺昌曾作文送他,其中有赞美周起元、斥责阉党的话。后来苏州织造李实同魏忠贤的爪牙新任应天巡抚毛一鹭相勾结,追弹周起元,把周顺昌也带了进去。因此周顺昌也被逮捕。
 
 天启六年三月,周顺昌被逮捕至京,虽被拷打得体无完肤,仍痛骂魏忠贤如故。同年六月十七日死于狱中,年四十三岁。到崇祯元年才得到昭雪,追谥忠介。
 
 三 暴动经过
 
 周顺昌被捕时,群众万余人尾随。一向好打抱不平的商人子弟颜佩韦高举着香火,沿途呼喊:“有愿替周吏部说话的,跟我来!”市民马杰也一路敲着梆子号召群众。当阉党的爪牙缇骑威胁群众时,马杰破口大骂魏忠贤,杨念如、沈阳也上前仗义陈词。缇骑恼羞成怒,拔出利剑,扬言要割掉马杰的舌头。聚集的市民鼓噪起来,缇骑更加凶横,举剑击打沈、杨。这时,周顺昌的轿夫周文元也怒不可遏,同缇骑扭打起来,额部受伤。市民见此,一起鼓噪围攻,吓得缇骑们东逃西窜,有的爬上树,有的躲到厕所里,有的逃上屋顶。其中两个缇骑当场毙命。
 
 颜等五人过去互不相识,除周文元外,其他四人同周顺昌也没有任何交往。他们完全是激于义愤自发参加斗争的。五人被捕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不隐讳,理直气壮。七月中,苏州城内戒备森严,就在阊门外吊桥上,五人大骂魏忠贤和毛一鹭,从容就义。
 
 事后,为了抗议杀害五人,苏州市民曾倡议拒用天启钱达十个月之久。群众斗争的威力,使得气焰嚣张的魏忠贤亦“逡巡畏义”,从此“不敢复有株治”。后来,熹宗死,魏忠贤畏罪自杀。苏州人民倡议公葬五位烈士,一夜之间,魏忠贤的生祠被夷为平地,在它的废基上修建了五烈士的坟墓。
 
 四 《五人墓碑记》赏析(节选,霍松林)
 
 这篇文章在写作方法上的特点是:夹叙夹议,层层对比,步步深入,前后照应,反复唱叹,熔叙事、议论、描写、抒情于一炉。而这一切,又都服务于主题思想的表达。这个主题思想,作者直到文章的结尾才明确地说出来,那就是:“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作者提出的这个主题思想,本身就包含着许多对比的因素:“死”与“生”,当然是对比;有“大”就有“小”,有“重”就有“轻”,有“匹夫”就有“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以至“高爵显位”,这里都有强烈的对比。
 
 为“五人墓”作“碑记”,当然要写出“五人”是怎样的人。但这也可以有各种写法。按照“墓志”文的格局,一上来就得叙述他们的姓名、籍贯、世系、行事等等,但张溥却另辟蹊径,只用“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一句话,对“五人”作了判断性的说明。用“者”提顿,用“也”煞句,“者”“也”照应,这是古汉语中判断句的典型结构。以一个判断句开头,就“五人”为什么而死作出判断,说明“五人”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死的,而是当周顺昌“被逮”的时候“激于义而死”的,这里已包含着对“五人”的颂扬。按照作者在篇末点明的主题思想的逻辑,“激于义而死”,“死”的意义就“大”;如此而死,虽“匹夫”也“有重于社稷”。那么与此相对照,那些“不义而生”“不义而死”的,又怎么样呢?对于这些,作者暂时还没有发议论,然而讽刺的锋芒,也已经从对“五人”的颂扬中露出来了。
 
 点出“五人”“激于义而死”,读者满以为该写怎样“激于义而死”了;但作者却按下不表,由“死”写“葬”,由“葬”写“立石”,给读者留下悬念。
 
 写“葬”,写“立石”,用的是叙述句,但并非单纯叙事,而是寓褒于叙。不是由不肖之徒、而是由“贤士大夫”们“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这不是对“五人”的褒扬吗?所以紧接着,即用“呜呼,亦盛矣哉”这个充满激情的赞颂句收束上文,反跌下文,完成了第一段。
 
 有褒必有贬。第一段虽然只是从正面褒“五人”,但其中已暗含了许多与“五人”相对比的因素,为下文的层层对比留下了伏笔。
 
 第二段,就“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没不足道”与“五人”的死而立碑“以旌其所为”相对比,实际上已揭示出“疾病而死”与“激于义而死”的不同意义。但作者却引而不发,暂时不作这样的结论,而用“何也”一问,使本来已经波澜起伏的文势涌现出轩然大波。
 
 如前所说,在一开头点出“五人”“激于义而死”之后,原可以就势写怎样“激于义而死”。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写“墓而葬”,写立碑“以旌其所为”,写在“五人”死后的“十有一月”中无数“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死于疾病,从而在两相对比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尖锐问题:凡人皆有死,但一则受到贤者的旌表,死而不朽,一则与草木同腐,“湮没不足道”,这是什么原因呢?在这尖锐的一问使文势振起之后,才作为对这一问的回答,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文情何等曲折!文势何等跌宕!然而这一切,都是为更有力地歌颂“五人”之死蓄势。对“五人”的歌颂越有力,对其对立面的暴露、批判也就越深刻,对表现“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也就越有利。
 
 写“五人”之死用了两段文字,但与《明季北略》中的写法很不相同。后者着重叙事,写出了从三月十五日到十八日市民暴动的全过程,极有史料价值。前者叙事中有说明、有描写,而且处处与前面的文字相照应,其目的不在于叙述市民暴动的全过程,而在于通过写“五人”为什么而死,来表扬他们的正义行动。
 
 和全文开头处的“当蓼洲周公之被逮”相照应,这一段从“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写起。“周公之被逮”,与“五人”之死又有什么关系呢?作者在追述了“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的情景之后,告诉读者:“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这就是说:当时以大中丞的官衔做应天府巡抚的毛一鹭是魏忠贤的爪牙,“吴之民”本来就痛恨他;而“周公之被逮”,又正是这个阉党爪牙指使的,所以“吴之民”就更加痛恨他。寥寥数语,表明“周公”与阉党形同冰炭,互不相容;那么两相对比,“周公”是怎样一个人,也就不言而喻了。既然“吴之民”痛恨阉党而同情受阉党迫害的“周公”,那么因阉党逮捕“周公”而激起的这场“民变”的正义性,也就不容歪曲了。正面写市民暴动只有四个字,“噪而相逐”。但由于明确地写出“逐”的对象是“魏之私人”,因而虽然只用了四个字,却已经把反阉党斗争的伟大意义表现出来了。
 
 “吴之民”与“五人”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不单写“五人”,而写包括“五人”在内的“吴之民”“噪而相逐”,这就十分有力地表现出民心所向,正义所在,从而十分有力地反衬出阉党以“吴民之乱”的罪名“按诛五人”的卑鄙无耻,倒行逆施。
 
 在前面,只提“五人”,连“五人”的姓名也没有说。直等到写了“五人”被阉党作为“吴民之乱”的首领而杀害的时候,才一一列举他们的姓名,大书而特书,并用“即今之然在墓者也”一句,与首段的“墓而葬”拍合。其表扬之意,溢于言外。
 
 这还不够,接着又用一小段文字描写了“五人”受刑之时“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的英雄气概和“贤士大夫”买其头颅而函之的义举,然后又回顾首段的“墓而葬”,解释说“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很明显,这里既歌颂了“五人”,又肯定了“贤士大夫”。而对于“贤士大夫”的肯定,也正是对“五人”的歌颂。
 
 三、四两段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五、六两段,则着重写“五人”之死所发生的积极而巨大的社会影响。
 
 第五段是这样开头的:“嗟呼!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这里有几点值得注意,阉党把“乱”的罪名加于“吴民”,作者针锋相对,把“乱”的罪名还给阉党,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此其一。“大阉”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能“乱”朝廷、“乱”天下?这固然是由于皇帝的宠信,但在很大程度上还由于“缙绅”的助纣为虐。所谓“缙绅”,指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僚。在当时,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僚遍布全国,其总数何止成千上万。作者却以十分感慨的语气指出:“四海之大”,能够在“大阉之乱”中不改其志,即不趋炎附势的,并没有几个人!我们只要翻一下《明史》,就知道这并非夸张。然而这样说,是要得罪成千上万的“缙绅”的。作者不怕树敌,敢于揭露真相,表现了卓越的胆识。此其二。
 
 在“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这个句子中,“而”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表示一种特殊的转折关系。全句的意思是:作为读书明理的“缙绅”,本来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变高洁的志操,但在“大阉之乱”中,普天下的无数“缙绅”能不改变高洁志操的,竟然没有几个人,岂不令人愤慨!以“嗟夫”开头,以“有几人欤”煞句,就表现了作者压抑不住的愤慨之情。
 
 “缙绅”如此,那么“匹夫”怎样呢?于是用“而”字一转,转而歌颂“五人”,阐发“匹夫有重于社稷”的主题。“缙绅”都是“读诗书”“明大义”的,却依附阉党,危害国家,“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作者从地主阶级立场出发,认为素闻诗书之训的“缙绅”应该比“素不闻诗书之训”的“匹夫”高明,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而发出了“亦曷故哉”的疑问。这个疑问,他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回答。但他敢于承认这个事实,仍然是值得称道的。他不但承认这个事实,而且以“缙绅”助纣为虐、祸国殃民为反衬,揭示了以“五人”为首的市民暴动在打击阉党的嚣张气焰、使之终归覆灭这一方面所起的伟大作用。张溥在墓碑记中写道:
 
 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吴之民”的“发愤一击”和“五人之力”,他是看出了而且高度评价了人民群众的力量的。
 
 第六段也用对比手法,但以“由是观之”领头,表明它与第五段不是机械的并列关系,而是由此及彼、层层深入的关系。“是”是一个指代词,指代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从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看来,仗义而死与苟且偷生,其社会意义判若霄壤。作者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高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而表现出来的种种“辱人贱行”,提出了一个问题:这种种“辱人贱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轻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轻如鸿毛;仗义而死,重于泰山。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对比之后,作者又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五人”之死所产生的另一种社会效果。从正面说,由于“五人”“发愤一击”、“蹈死不顾”而挫败了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从反面说,“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应该指出:这不仅是就“五人”死后所得的光荣方面说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方面说的。“四方之士”“过而拜且泣”,“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不正表现了对“五人”同情、仰慕乃至向他们学习的崇高感情吗?而号召人们向“五人”学习,继续跟阉党余孽作斗争,正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所以接下去就明白地告诉读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这篇文章题为“五人墓碑记”,歌颂“五人”当然是它的主要内容。但社会是复杂的,事物是互相联系的,要孤立地歌颂“五人”,就很难着笔。张溥在这篇文章中,与“五人”相对比,不仅指斥了阉党,还暴露批判了“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高爵显位”等等;与“五人”相映衬,不仅赞美了周顺昌,还肯定了“郡之贤士大夫”。正是由于有了这一系列的对比和映衬,才充实了歌颂“五人”的思想内容,加强了歌颂“五人”的艺术力量。
 
 (《历代名篇赏析集成》下册,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版)
 
 五 清初计六奇对这次暴动的记载
 
 天启六年丙寅,苏杭织造太监李实欲得忠贤欢,乃借织造事以欺君蔑旨,参诬诸臣……锦衣卫掌堂田尔耕遣官旗张应龙、文之炳等六十余人分拿公(指周顺昌)等,十五至苏州。吴县令陈文瑞,公所拔士也,夜半扣户求见,抚床而恸。公曰:“吾固知诏使必至,毋效楚囚对泣。”乃悉召故人与诀别……
 
 甫出门,百姓号冤聚送者已数百人。公囚服小帽诣军门,士民聚益众。巡抚毛一鹭,浙人也。檄有司数易置公……聚益众。一日四五遣,然远近闻风相继至愈多,皆言:“吏部(指周顺昌)清忠亮节,何罪!而朝廷逮之极?”守至昏夜,犹不散,旦则复聚。自十五日至十八日,盖通国皇皇也。开读之日,郡中士民送者数万,相聚谋乞两台,恳其疏救。于是皆执香迎顺昌于县署,号声振天,县官马不得行……顷,巡抚毛一鹭、巡按徐吉至,百姓执香伏地,号呼之声,如奔雷泻川,轰轰不辨一语……一鹭流汗被面,惴惴不敢出一语。旗尉文之炳等妄自尊大,不察民情,持械击百姓,且厉声问:“东厂严旨逮官,乃容鼠辈置喙!”百姓颜佩韦等闻之,还问曰:“尔言东厂逮官,则此旨出魏监耶?”诸旗虎面豹声,曰:“速剜若舌!旨出东厂,将何如?”佩韦等不胜愤,振臂大呼曰:“吾辈谓天子诏耳,东厂何得逮官?”首击之炳,百姓从者千计,以伞柄击缇骑,诸生皆惊避。毛一鹭恐怖失色,急请兵自卫,与徐吉散去。兵备张孝、太守寇慎,陕西人,甚得民心,再三晓谕,至夜分,百姓始渐散。从尉李国柱死,余或匿斗拱间,或升屋走,因得全。
 
 (《明季北略》卷二,《周顺昌被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