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公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目录
办教科函[2003]366号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目录(音乐类、舞蹈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4号)关于文化部负责"审定艺术考级专业"的规定及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论证结果,我部已确定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目录(音乐类、舞蹈类),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专业目录审批省内考级机构的开考专业,并在年检时对已批准的开考专业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二OO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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